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鲁安办发〔2022〕9号
时间: 2022-03-11 14:47 访问量:此处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各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:
现将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3月9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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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:
现将《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3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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